各位老师:
近期,国家和省里关注科技创新,支持科研发展,并出台一系列政策,为配合执行,学校在2015年底出台《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(武科大财【2015】18号,以下简称办法),在政策过度期,为不影响老师的科研项目实施及经费的使用,现就报销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一、办法适用时间节点
以文件出台日期划分,2015年12月8日以后新到账的经费(含新签合同、以前年度合同),按照《办法》执行,其中劳务费按不超过到账经费扣除硬件费、外协费、管理费及有关税费后的50%或70%进行上限控制;
二、时间节点前项目
2015年12月8日以前经费到账的项目,满足以下条件的:
(1)合同经费已全部到齐的项目;
(2)合同经费未到齐,但确已完成全部约定任务的项目;
(3)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中止的项目。
项目负责人均可到科发院办理结题手续,并到财务处进行经费结转,结转后经费按照《办法》使用,其中,团队绩效奖励最高可达到结余经费的90%。在办理结题手续前,暂不办理劳务费报销事宜,其他费用报销可按照正常审批流程办理。
三、学生劳务费
项目执行期间,经费负责人可根据需要聘请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工作,并发放工资薪酬。为完备手续,项目负责人应与学生签订劳务用工合同,项目组自行留存备查。合同签订后,学生可按照工资薪酬发放费用(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/月)。
四、劳务费发放的个税税率
1、项目组成员(教师)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扣税。
2、项目组成员(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学生)劳务费按照工资薪金扣税。
五、劳务费的发放
1、为便于管理,项目负责人应核实劳务费用并造表签字后于当月25日前送至财务处报销,原则上项目组成员在一个项目中当月只能开支一次劳务费用。
2、劳务酬金发放表中项目组成员的信息包含对应的身份证号、工号(学号)、银行账号。
3、项目组成员(学生)如在多个项目中签订合同取得工资薪金的,依照税法在当月合并全部工资薪金计算纳税后,明确一个银行账号发放。
4、劳务费的发放全部按照税后金额转入对应人员的个人银行账号,每月在月底集中发放一次。
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院
2016-3-31